教育政策:台州市2018年小学入学招生办法
2019-09-15 09:20:10
京大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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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星火教育为了让同学们和家长能够更清楚的了解本年度小学声入学的条件,整理了本篇台州市2018年小学入学招生办法,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核定招生计划,学校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
当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口和家庭房产情况,按照“人、户、房一致”优先原则,按入学类别先后顺序录取。同一类学龄儿童超过该校招生计划的,该类别学龄儿童实行摇号入学,未能被摇号录取的学龄儿童或该类别以下类别的学龄儿童可以选择“一学区多校划片”,也可以选择回原籍就读;所有类别录取后该校招生名额仍有剩余的,类别外的学龄儿童实行摇号入学,未能录取的,回原籍就读。该校未能录取的学龄儿童选择回原籍就读的,本区原学区学校不得拒收。
学校应根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招生实施细则和摇号录取办法,报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公证部门公证下实行摇号入学【摇号办法参照《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台州市椒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补充通知〉》。
黄岩区
一、小学入学年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2017年黄岩区小学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即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
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安排



三、学区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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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